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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强制实施!事关“电马儿”

天府发布
2024-08-25
本篇文章约2300字,阅读需要6分钟



作为重要的新能源出行方式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

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

极大地便利了出行


保障电动自行车品质

防范其带来的安全隐患

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容忽视



“电马儿”认证新规

国家即将强制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
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一起来看↓



公告决定,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2024年10月15日起受理认证委托


2025年11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标注CCC认证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市场监管总局将单体电池(电芯)和电池组均列入CCC认证范围。要求每块锂电池必须标明安全使用年限、打刻耐高温(950℃保持半小时)的永久性唯一性编码,禁止将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到电动自行车,从源头把关制约非法拼装改装锂电池的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能够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
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车的时候
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2.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并与实物进行核对


3.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仔细检查随机附件是否包括说明书、合格证、用户警示说明等。


4.确认产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车载蓄电池是作为辅助能源,且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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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4年第26号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0月15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描述与界定详见附件)CCC认证委托,按照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适用标准开展CCC认证工作。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二、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承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CC认证、检测工作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另行指定。


附件:产品描述与界定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5日





重宣传、强执法

天府新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2024年7月15日,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投诉人反映在正兴某电动车销售商家处购买了一台电动自行车,购买时商家改装了电池和车辆限速装置,严重影响了行车安全,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正兴街道将相关情况通报新区市场监管局后,相关部门立即联动,共同赴现场开展检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标注额定电压为48V、最高设计车速为25(km/h),商家在销售时对上述电动自行车的动力装置(蓄电池)及限速装置进行了改装、改动,改装后上述电动自行车的额定电压60V,限速装置改动后上述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为28km/h。


据悉,该商家的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非机动车上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行为。”的规定,目前新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


这是天府新区针对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据了解,今年以来,天府新区制定了《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防范关口前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记者了解到,天府新区不仅对辖区内的9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22家维修商家开展全面排查及摸底,还印制《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品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电动车消费明白卡》,对相关商家进行全覆盖张贴宣传。



“为了提升宣传的及时性、全面性,我们以街道为单位建立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微信群,以组织召开线上宣贯会、推送警示案例及科普知识等形式,针对商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4年,新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查,计划全年抽检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充电器、蓄电池)10批次。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已抽检电动车电池2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2批次、电动自行车整车1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新区持续开展执法检查,成效显著。截至8月6日,现场核查电动自行车线上经营主体34家,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主体409家次,对销售环节发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均已责令经营主体下架产品、退货返厂,并对1起涉嫌加装电动自行车动力装置和改动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的相关要求,立足职能职责,突出生产、销售、维修等重点环节集中执法整治。





电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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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潘安琪

编辑: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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